第一部分 项目简介及相关要求
一、项目名称:本部快递经营权招标
二、项目地点:师专校本部(凌河区松坡里189号)
三、项目简介:我校本部在校师生约5000人,通过招标的方式引进快递公司,承揽学校师生的快递业务。
四、招标价格:贰万圆整(20000.00元)
五、具体要求:
1.投标人(以下简称乙方)必须具有相应的快递经营资质或快递连锁经营许可。
2.乙方中标后不许转包第三方经营,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卫生、税务、工商、教育管理等相关部门制定的卫生、消防安全等法律、法规、管理规定及锦州师专(以下简称甲方)关于本部快递各项管理规定,并服从甲方的管理。如果在经营中乙方存在违规违法现象,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甲方不退返承包金及抵押金。因乙方原因,承包人被上级主管部门处罚的,甲方将根据处罚情况,对乙方进行同等处罚,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则由乙方全部承担。
3.学校只提供现有场地和现有的设施设备,乙方需按上级相关管理部门要求执行,在合同期满后,乙方应保持甲方提供的场地设施设备等完好,如有损坏或丢失按价赔偿,乙方补充的设施设备自行处理。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许随意对房屋的结构和设施进行改动。经营区内的水、电等改动需甲方批准,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4.关于用电费用,甲方对乙方用电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乙方按月上交。
5.乙方必须做好防疫、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防投毒等项安全防护预案工作,一旦发生诸如以上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乙方录用人员时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从业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所录用人员仅与乙方形成用工关系,而与甲方无任何劳动关系或雇佣关系,一旦出现劳资纠纷甲方概不负责,且乙方在录用人员时需在用工合同中加以明确说明。并将录用人员的身份证、健康证的复印件、联系电话及一份用工合同交到总务处登记备案。
7.本次招标合同期限为(2023年11月1日招标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7月暑假放假第五日止),乙方需在中标后一次性缴纳租金。如遇不可抗力、上级要求或学校校址迁移等原因,甲乙双方自动终止合同(承包金根据实际经营日期按比例平均计费)。如果在经营过程中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或无力继续履行合同的,需提前3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请求,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按甲方指定的时间终止合同,甲方不返还剩余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8.乙方在中标后需持招标成交通知单及缴款单于3日内与甲方签订协议(合同),在签订协议时按合同金额10%缴纳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乙方无违约行为,全额无息返还。
9.本部快递经营场所为文学院南侧彩板房场地,若乙方继续使用,需与原承包人协商解决,乙方不继续使用,限原承包人三日内拆除彩板房,乙方五日内新建房投入使用,该部分房屋设施设备的安全及维修由乙方负责,合同到期后所有权归甲方。
10.合同协议及本补充规定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1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上述条款及合同协议中的各项规定。
12.在校学生数因学生实习实训等原因会有小幅变化,望承包方在竞标时充分考虑在内。
13.经营面积以实有经营场地面积为准,竞标方在现场踏勘时确认,开标后甲方不再接受乙方提出的任何异议。
六、缴款方式:中标后两个工作日内将承包款缴纳到学校指定账户。
七、投标单位在报名、投标期间,遵守学校各项管理规定,并接受检查、主动登记、规范停车、严禁转包。
第二部分 投标事宜
一、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快递业务相关资质。
二、 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一) 营业执照等。
(二) 法人身份证(如法人不能到场,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经办人在此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明细)。
(三) 以上材料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三、 投标报名时间、地点:
投标人于2023年10月29日(周日)下午16:00前到锦州师专综合楼104室或105室报名。
四、 评标办法:最高价中标。
五、 开标时间、地点:
2023年10月30日(周日)上午08:30在锦州师专综合楼二楼会议室(201)开标,请投标人持上述材料原件准时参加。
六、 学校联系人、联系电话:
项目单位联系人:李 妍 18940681818
投标报名联系人:薛 建 18940614911
责任审核人:薛建
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3年10月27日